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要求和經營范圍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要求
1、最低注冊資本3萬。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
(1)股東為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
(2)一個自然人只能注冊一個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金須一次繳足。
注冊公司經營范圍分為許可經營項目和一般經營項目:
1、許可經營項目是指企業在申請登記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即是需要辦理前、后置許可證的項目。
2、一般經營項目是指不需批準,企業可以自主申請的項目。以下是我公司代理的企業常用經營范圍,以提供給您參考。
聲明:經營范圍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GB行業標準》及相關企業登記法律法規確定,受托方僅提供參考意見,最終確定以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為主。
衡陽公司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