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申請條件以及計算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申請條件
(1)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萬元的工業企業。工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生產、加工、修理修配的企業及企業性單位,包括以工業生產為主,兼營貨物批發、零售的企業及企業性單位。
(2)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80萬元的商業企業。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等商業經營活動的企業及企業性單位,包括以貨物批發、零售為主,兼營工業生產的企業及企業性單位。
除此以外,還有三種納稅人也視同小規模納稅人,即:年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標準的個人(不包括個體經營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小規模納稅人計算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簡單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按照銷售額(不含稅)和規定的6%和4%計算應納稅額(現在為3%不區分工業商業),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即把含稅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